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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的通知
时间:2014-05-06 14:23:01 点击:14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贴近”原则,努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浙江人,用优秀的历史文化教育浙江人,用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鼓舞浙江人,用“最美精神”、“最美现象”激励浙江人,不断提高公众的人文社科素养,为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和“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1、社科普及课题申报重点内容:①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俗理论读物;②宣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谛要义,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前景的普及读物;③纪念建国65周年红色读物;④弘扬浙江精神,激励浙江人民创业创新,建设美丽浙江、“最美浙江”的相关通俗读物;⑤浙江地方历史文化通俗读物;⑥关于创新社科普及宣传渠道、方式、方法的调研报告。
社科普及课题应充分体现主旋律,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读性,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富有哲理和情趣,为公众所喜爱。课题最终成果一般为科普著作或读本(字数不少于3万)。
2、社科普及出版资助申报项目:原则上是2010年以来省社科联社科普及立项课题成果,且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尚未正式出版的科普著作、读本。此外,经推荐单位组织专家评定为优秀的非立项课题的科普读物,也可申报。
一般的学术研究、对策研究、工作研究等方面内容和自然科学普及读物,不列入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范围。
三、申报类型及经费
1、社科普及课题分为三类:重点课题、年度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重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10000元,年度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5000元。达到课题立项标准而自愿筹集经费的,可作为立项不资助课题。
2、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分为两类:全额资助项目和部分资助项目。
(1)资助要求。申报全额资助出版的科普读物,经专家评审为优秀的,由省社科联统一组织出版,同时立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申报部分资助出版的科普读物且经专家评审为优秀的,原则上由省社科联统一联系出版社出版,如项目负责人在出版时间上有特殊要求的,需经申请批准,且在项目立项一年内完成出版(出版数量至少为1000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立项。部分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5000元,出版后一次性拨款,书稿出版后送交省社科联30册样书。
(2)申请条件。出版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申请,并须有全体编写人员的签名,著作权必须无任何争议。
四、申报方式与要求
1、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5月5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2、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表(一式二份)、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附电子文档)报人文社科处。愿意申报立项不资助课题的,请另附纸说明,并由推荐单位签章,在课题申报时一并送交。申报出版资助项目的同时递交纸质书稿三部(匿名、评审后书稿不退回)。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今年的社科普及项目。立项项目一般应在一至二年内完成。
4、学院上交前,请将1份申请书夹1份活页,1份申请书夹5份活页打包。并将教师的电子稿按照申报人姓名建文件夹,内含申报书、活页和书稿。此项目需要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备案,否则申报无效。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徐莺、徐辉
联系电话:28865131、28863057
地点:仓前校区恕园3-1011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