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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 提升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水平
时间:2012-10-15 13:18:51 点击:34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两项议题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提升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水平
    本报讯(记者 李稹)2012年10月9日下午,市长邵占维主持召开十二届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副市长杨戌标、佟桂莉、张建庭、俞东来、戚哮虎、徐文光和市政府秘书长陈新华等出席会议。会议研究议题事先提交市政协征求意见建议。会议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列席。为了广泛听取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会议通过“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网站、华数门户网站和手机专题页面进行视频直播,开通直播论坛。市民通过网络和手机访问直播页面1095人次,论坛累计点击量1352人次。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和《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代表施加农多年在一线从事文物保护工作,他说:“杭州市出台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条例意义非常重大,这将把历史文化的根留存下来。希望能进一步把保护管理工作更好地落实到基层农村。”政协委员于侨彬认为,当下修订《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对推动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很有必要,他提出:“公交线路继续向市区周边延伸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必然会受到百姓的欢迎。但仍要区分城市公交和城际公交的差异,做好城市公交和城际公交的衔接,为市民出行带来更多便利。”针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有网友提出:“应当坚持保老城、建新城,减轻老城建设压力,为老城松绑。提倡日常养护和小规模整治,反对大拆大建,可以探索建立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等方式。”针对公共汽车的客运管理,有网友提出希望可以推广无饮食公交,改善公交车内的卫生状况,让杭州走在全国文明城市的前列。
 
    会议指出,杭州是国家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非常重视,在保护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为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我市把原有的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以便为下阶段保护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关部门要认真吸纳各方意见,进一步细化若干条款,明确管理体制、部门分工、保护责任和适用范围等问题,做好修改完善,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
 
    会议强调,公共交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社会事业。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倡导和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公共汽车管理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社会公众对公交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共汽车客运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原《条例》对规范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行为,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市公共交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下一步,要深入研究各方意见建议,做好相关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设置好线路营运时间,科学安排车辆班次;要合理布局,加大公交线路向组团、副城等地延伸的力度;要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同台换乘难题,为乘客提供更多便利;要积极倡导乘客自觉维护车内卫生文明,提升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水平。

——摘自《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