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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项目结题条件及程序
时间:2018-04-16 16:04:39 点击:125

一、基地项目结题条件

按不同的成果形式分不同的结题条件: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要求公开出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在核心期刊以上公开发表(参照浙江大学刊物级别标准);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其成果须达到以下转化应用条件之一:(1)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2)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学刊》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或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或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录用。

同时,课题最终成果要求体例完整,字数一般要求在专著10万字、发表论文5000字、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成果显著位置须标注有“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或“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项目资助”或“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项目成果”等字样,否则不予结题,考核验收时也不能承认其为基地成果。

二、基地项目结题程序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经课题所属基地同意,按市社科规划办要求及时报送完整的书面结题材料,同时在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录入结题信息(研究成果、成果要报电子版等),由课题立项所在基地统一向市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题申请。具体流程为:

1、课题负责人登录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和打印《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按要求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递交相应的书面结题申请材料。

2、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负责人的结题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和书面审核,确认符合结题要求的,在网上“结项管理系统”确认通过审批,同时在书面的《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课题负责人将经本单位盖章同意后的结题书面材料提交课题所属的基地,由基地审核同意后填写结题申请清单(要求在清单上盖章)统一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4、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在收到基地上报的结题清单、课题负责人的网上和书面结题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内颁发结题证书。

5、报送的书面结题材料包括:

(1)在线打印的《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

(2)最终成果一式1份(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提供为发表刊物原件或经审核确认后的复印件;专著为3部);

(3)成果要报一式1份;

(4)研究报告须提交结题证明材料原件1份;

(5)基地结题申请清单1份。

 三、关于未按时完成课题的相关管理规定
本基地课题一经立项,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原则上不得延期。对于课题是否按时完成的认定,统一按照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管理系统”所申请结题的时间为准,如“项目管理系统”申请结题的时间超过其规定完成时间的,一律按延期认定。
对于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的课题(即基础理论类课题),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办理延期手续:如延期不超过3个月的,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批,报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备案;如延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审批。课题的延期申请最多不超过两次,且延期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对于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即应用对策类课题),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不接受延期申请,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结题材料的,一律按撤题处理。


四、快递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23号楼717室   电话:13429373079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