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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01 15:56:13 点击:370

各有关单位:

    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是杭州市委、市政府专门设立从事城市学、杭州学研究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简称“基地”)依托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开展工作。基地以打造中国一流城市治理学派和一流城市治理研究“智库”为目标,以破解中国“城市病”为己任,为各级党委政府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城市提供智力支持。基地主攻研究方向为:城市发展与治理理论研究、“城市病”形成机理与综合治理研究、城市历史文脉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根据省社科联有关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基地201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实践,立足实施“八八战略”和加快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深入研究我国特别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与规律导向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浙江省城市治理实践及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出发,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综合研究,着力建设学术高地和新型智库。坚持“贴近决策、贴近实际、贴近学术前沿”的原则,围绕本基地研究方向深入开展重大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理论科学、实践可行的决策建议。

    二、申报要求

    申报本基地课题的负责人必须紧紧围绕本基地《课题指南》设计申报书。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本基地的一项课题,不得同时向其他基地申报,否则取消申报资格。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含浙江文化研究工程课题等)及本基地2014年度立项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本基地课题。(以系列著作的形式申报课题的基地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不受限。)

    三、课题评审

    课题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采用两轮评审制:

   1.第一轮初审。由基地依托单位、基地及基地学术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本研究领域具有正高职称或相当于正高职称的专家学者进行初审,初审入选课题20项。 

   2.第二轮评审。由省社科联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从20项入选课题中确立3项常规性课题,其他的纳入分级梯度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另设不超过4项竞争性课题。初审入选课题未确立为年度基地规划课题的,设立为基地自设课题。

    四、课题管理

   1.基地规划课题资助额度为重点课题5万元,一般课题2万元,基地自设课题1万元。

   2.凡招标立项的课题,均须与本基地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明确有关要求,课题经费由基地统一拨付、管理,前期研究经费按资助总额的60%拨付,结题后拨付余下的40%经费。

   3.立项课题的管理,由本基地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五、结题要求

    1.课题结题要求以《课题立项协议书》有关内容为准。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课题《*******》(课题编号******)”字样。

    2.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的成果形式之一为研究报告的,结题时须有相应级别的实际工作部门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3.基础理论研究课题的成果形式之一为专著或论文的,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以论文形式结题的课题要求至少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或权威级刊物论文1篇,立项为重点课题的,至少1篇为一级期刊。课题成果标注必须根据基地有关规定执行,研究时间从2015年10月起算。

    六、截止时间

    自课题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论证活页(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寄至或送交至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办公室,并将申报书、论证活页的电子文档发至 zjcugs@126.com(邮件主题需标明“2015年度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字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燕  王春燕 电话:0571-85250952  85026667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粮道山18号

   邮编:310002

   

附件1: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2015年度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201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