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3〕13号[关于申报杭州师范大学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3-03-27 08:43:13 点击:39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文件
校社科字〔2013〕13号
关于申报杭州师范大学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及研究机构:
我校“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是浙江省文化厅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为推进我校的公共文化研究,加强团队建设,现开展2013年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城镇化进程中公共文化建设配套规划与标准研究
对浙江省城镇化进程中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文化机构人员配备、特色文化建设、地方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机制等问题展开调研,制订较为明确的城镇公共文化建设规划和标准。
2.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背景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作用研究
调研探讨近年来国家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背景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进一步明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和定位,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展开研究。
3.基层文化发展对策研究
深入调研近年来浙江省基层(农村乡镇、城市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文化服务形式创新、文化惠民活动展开的现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说明基层文化建设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提出促进我省基层文化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4.推动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相关政策、法规研究
系统总结梳理我省近年来出台的公共文化政策,参考广东、上海、江苏、湖南等省市的经验,从文化投入、设施建设、文化服务等方面规范公共服务,拟定《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草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5.浙江省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研究:
通过对江南村落文化、景宁畲族文化、余杭“滚灯”艺术、秀洲“农民画”等典型案例的分析,梳理浙江省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与地方文化资源开发的现状,揭示公共文化服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6.浙江省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体系研究
从浙江省公共文化资源供给方式、重大文化惠民项目设立和发展、数字化资源的生产与服务以及公共文化共建共享机制等方面展开研究,结合浙江省实践,科学界定政府作为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主体的角色定位,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及数字网络技术时代公共文化资源供给方式的新变化,积极构建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为特征的公共文化资源供给长效机制。
7.浙江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编制问题研究:
对三门县“农村文化特派员”制度、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余杭模式”、宁波市邱隘镇文化义工模式等特色分析,总结浙江省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的现状及特点,重点探析浙江省基层文化服务机构的岗位需求、职责与管理机制,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的职业资格制度、培训工作机制,文化志愿者工作岗位的分类与界定、培训与管理制度,以及浙江省群众自发文艺团队的形成基础、引导方式、扶持办法、可持续发展机制等。
8.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绩效管理与评估机制研究:
立足浙江,展开公共文化服务居民满意度指数研究,努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科学评估当前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及其区域、群体差异性,在此基础上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跟踪调查与分析研究,合理确定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建立起科学的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模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
二、课题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独立开展学术研究的水平和时间,作为课题主持人须实至名归。
2.课题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与学术论文,课题研究期限为2013年4月至2013年10月。
3.课题负责人和成员不受是否主持其他各级各类课题的限制和职称的限制。
4.课题立项后负责人与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签订项目履行协议。
三、课题经费
课题经费每项为1-3万元,在课题立项后分批支付。
四、课题申请程序和材料
1.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课题申报表》,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签上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截止日期前将1式3份申报材料报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C楼111室)或人文社科处。
2.课题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4月15日止。申报表要求一律用电脑填写,电子稿发送邮箱,并送交A4纸质稿。
联系人:郭持华 王洲 徐辉
电 话:28865203 28863057
Email:gch1107@163.com
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2013年3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