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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13]1号 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时间:2013-01-10 15:39:28 点击:19

 各学院(部门)、研究机构: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认真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布置如下。
一、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条例》和《指南》。
二、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有:
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
三、自2013年开始,对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3.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2013年度申请不执行此项规定。
  4.其它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四、申请条件: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导师不能同时作为推荐人。
3.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型科学基金项目。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类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学术会议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六、申请书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3年1月1日后登陆基金项目管理ISIS信息系统下载。填报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
3.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除面上、青年、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外,其他项目类型的项目申请全部要求在线填写。
4. 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4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等纸质材料原件请一同装订在每份申请书最后页。
6. 参加申请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否则后果自负。若主要参加人员中有其它单位的的参加人员,必须加盖合作者单位公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7. 申请书最后盖章页没有版本号,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请提前盖章
8.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注明:① 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② 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七.经费问题
1. 申请项目资助强度请参考2013年项目指南中各学科的介绍。
2. 国家基金委要求经费预决算的基本一致性,所以,在申请书中的预算一定要仔细、全面、基本准确。
3.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费=5%,说明请写“按基金委规定提取”;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一般申请时按10%填写,说明请写“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人员的劳务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
4. 重点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其他专项项目等:管理费=5%,说明请写“按基金委规定提取”;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和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0%。
5. 经费开支明细说明参考:
①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②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③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④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  
八、申请材料报送流程与说明(必读):
1.本次项目申报除原申报流程,还需要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my.hznu.edu.cn)进行申报备案。特别提醒: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截止之后无法退回,无法补报,请各位老师一定注意截止时间。
校内申报备案说明:
   (1)通过申报备案解决项目申报过程当中的限额和人员重复等问题。
   (2)通过校内备案登记经费等解决部分项目经费申报的限制问题。
   (3)通过校内备案为实现科研工作分级管理提供便利。
   (4)通过校内备案实现申报进度的跟踪。
2.申请书实行纸质文件与全文电子文件同时报送(在线填写不需要)。请申请者下载申请书,录入完成后,将申请书电子版“检查保护”,输入自设的密码,然后将文档取名“负责人+版本后最后三位数”后发到科技处国家基金专用邮箱(kjcmjm@163.com)。纸质申请书与电子文件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3. 申请书纸质稿建议双面打印,但签字盖章页务必单面打印。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等需交一式2份;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需交一式3份。推荐书或知情同意函等附件需附在每份申请书后一并装订报送。
4 为避免申请书原件与复印件分辨不清的问题,所有上交的材料、签名盖章页均需为原件(打印有效),无特殊原因不受理任何形式的复印件材料。
5.由于需要通过国家基金委系统查超项问题,所以请申请者务必按时上报终版申请书,若因个人延迟提交影响超项检查,后果自负。
6.查询已立项项目、负责人承担(参与)项目情况请登录“项目检索”处,地址:http://159.226.244.23/portal/psnsearch.asp。
九、我校申报流程与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1. 青年项目、面上项目:
(1)12月15日-2月22日:各学院组织项目开题论证、专家初审
(2)2月22日—3月1日前:各学院完成项目初审、材料汇总
(注:3月1日为教师申报截止时间,3月1日后除返回修改外,不再接受初报项目)
(3)3月5日前:各学院汇总上报科技处正式材料(纸质申请书+2013版形审表)
2. 重点、杰青、优青、仪器项目:
(1)12月15日-2月22日:各学院落实项目组织、开题论证等
(2)2月25日前:各学院汇总上报纸质申请书;学校组织第二轮论证
(3)2月25日—3月1日:返回、修改、正式上报
     十一、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缪健美 徐 虹    28865132   行政楼825办公室
 国家基金专用邮箱:kjcmjm@163.com
 
附件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