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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社科字〔2012〕72号[关于做好2012年人文社科类高水平科研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1-20 08:44:07 点击:14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文件
校社科字201272号 

 
 
关于做好2012年人文社科类高水平科研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0]317号)和《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的要求,学校将对2012年的人文社科类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行统计与奖励。为做好这项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范围
1、统计的成果必须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2、本次奖励范围主要包括五类:(1)2012年获准立项的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项目类);(2)以杭州师范大学为完成单位的各类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成果获奖类);(3)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文科一级期刊学术论文(论文类);(4)专著类;(5)2012年获批的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文科基地(创新平台类)。
二、工作安排
人文社科处将对所有成果进行分类申报统计,其中论文、专著与获奖三类由教师申报、学院统计、核对、提供分配方案;项目与平台类由人文社科处汇总、项目(平台)负责人提供分配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 成果获奖类、学术论文类、专著类:由教师自行申报,并提供论文、专著或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论文收录证明,经各学院(部)、科研机构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成果进行登记(附件:2012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审核、汇总(需附奖励分配方案)后,各学院将汇总表连同论文(若不是原件,论文PDF电子稿一并上交)原件一并报人文社科处复核。(无原件概不受理)
2. 科研项目类、创新平台类:由人文社科处统计并组织相关学院进行校对,各学院汇总奖励分配方案后,报送人文社科处。
三、其他要求
1. 教师申报截止时间:11月26日前。
2.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核对、上报截止时间:11月30日前。
四. 联系人与电话
请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各汇总表盖章后交行政楼807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apple310036@126.com。如有不明事宜,可电话联系。
仇琳: 28866072,徐洁蕾:28866356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2012年11月19日印发